提供版权法律咨询 为您提供著作权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可采取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传真咨询、当面咨询、口头咨询、书面咨询和解答等方式,欢迎客户来电来访。 我们在著作权方面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且不限于: (一)版权登记:代理一般作品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等;出版境 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和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服务; (二)计算机软件登记;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三)著作权纠纷诉讼; (四)计算机软件纠纷诉讼; (五)网络传播权侵权诉讼与行政查处; (六)起草、审查各类版权法律文件; (七)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合作、许可、转让合同起草审查及纠纷解决; (八)其它与著作权有关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事项; 版权登记流程 制作申请书——提交——受理——审查——证书
代理版权登记 为当事人提供著作权登记和归属事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一)代理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代理数字作品著作权登记:为维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数字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促进著作权纠纷的有效解决,开展数字作品登记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备案业务; (三)代理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登记; (四)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业务; (五)代理客户对演绎作品、合作作品、汇编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归属进行设计安排和著作权确权事务。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提供计算机软件法律咨询 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权利许可、版本登记、侵权调查等法律咨询服务。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 一、软件产品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种类可分为三点,原创软件,软件的修改本和合成软件三种: (一)原创软件----由软件开发者独立开发的软件,属于原创作品; (二)软件的修改本----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通过改变软件劳动者思想的表达或者软件的用途,所开发的有独创性的或在功能方面得到重要改进的新软件,属于演绎作品; (三)合成软件----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软件或者若干软件的分部模块汇集编排组成的体现了合成者(汇编者)创造性劳动的新软件,属于汇编作品。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有效期限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四、提交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5.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6.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为拥有自主开发或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软件企业办理“双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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