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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诉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两审终审
消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1-22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近年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不可否认,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还是屡见不鲜,诸如微软等大型软件公司一直深受其苦。然而可喜的是,中国政府加大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微软等企业通过各种打击盗版等行动和诉讼,将为减少软件盗版和保护知识产权带来实质性和长远的影响。盗版软件给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极大风险,加强对软件假冒盗版行为的执法同时也能够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改善中国的创新环境。”

案件进程介绍
【案件一审概况】
    必浩得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微软公司委托,委派律师于2010年1月21日将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20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微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七万元;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一万六千四百五十元;共计八万六千四百五十元。

【案件二审概况】
    被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11年8月24日上午9点20分开始进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谈话。
    上诉方在谈话中提出公证程序不合法、被上诉人所购买的产品与送检进行鉴定的产品不一致、微软的产品鉴定书法律效力等问题,同时提交了上诉人工作人员与微软客服人员通话录音证据欲证明:1、上诉人出售的Windows XP 中文专业版不是盗版软件;2、Windows XP 中文专业版的价格为1260元,而不是微软公司鉴定的2001元。
    微软代理律师对前述证据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同时针对上诉人所提的公证程序、鉴定书效力、被控产品与送检产品一致性等问题进行了附有全面依据的反驳。

【案件判决结果】
    2011年9月13日,北京高院通过快递向代理律师送达了本案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点评:
    计算机软件明显区别于其他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它具有技术性、依赖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因而对侵权事实的认定以及赔偿数额的计算都比一般的侵犯著作权案件争议多、困难大,此类案件日后的审理与维权抗争依旧有待司法机关和相关专业人员调查取证水准及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媒体追踪
人民网:http://ip.people.com.cn/GB/13128201.html
110网:http://www.110.com/panli/panli_23629309.html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http://www.chinaeclaw.com/readArticle.asp?id=19969
法搜网:http://www.fsou.com/html/text/fnl/1177706/117770666.html
北京晨报
计世网:http://notebook.ccw.com.cn/csxw/htm2011/20110126_913516.shtml
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law.chinalawinfo.com/case/displaycontent.asp?Gid=118272887&Keyword=
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id/433944.shtml
IT商业新闻网:http://news.itxinwen.com/it_industry/business_software/2011/0126/225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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