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部分律师多年从事金融法律业务,是中国金融业进入商业化市场运作以来的第一批为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处理过许多重大项目和疑难的金融争议案件。曾为多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运作、风险防范及司法救济,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与处置服务
■ 个人消费贷款催收
■ 银行信贷业务的贷前、贷中和贷后服务
■ 金融机构日常运作的法律服务
■ 外汇、证券、信托、期货、保险服务
■ 投资基金的设立、招募、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业务
■ 项目融资服务
■ 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 关联交易
■ 重大资产收购
■ 债券发行和上市
■ 上市公司日常法律业务
■ 代理索赔、理赔、追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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