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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的商某某侵犯著作权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
发布时间:2013-05-28 点击率:2156

我所代理的商某某侵犯著作权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
获评QBPC2012-201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案件简介:
    2011年7月28日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象境内外销售盗版软件的犯罪嫌疑人商某某采取了打击行动,查处了嫌疑人的办公地点和住所及其车辆,共查获86套成品盗版微软软件以及盗版OEM光盘4354张,涉及戴尔、惠普和联想等名(品)牌;36万余枚微软软件正版标签(COA标签),以及其他大量用于制造假冒产品的包装盒、封口机和胶带等。侵权版本覆盖了Server ,Vista, Windows 7和Windows XP、Office 2007等多种产品,该团伙制售多语种的高仿盗版产品并以正版价格对境内外销售。

处理结果:
    被告人商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在案扣押人民币五万元折抵罚金。

获奖项目: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2012-201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获奖理由:

   本案中司法机关认定被告人商某某同时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和商标权,最终以侵犯著作权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执行7年6个月有期徒刑。
   该案是国内打击盗版犯罪案件中首例因为同一知识产权犯罪活动而被数罪并罚的案件,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司法机关适用侵犯知识产权罪名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所作出的最长刑期的判决。
   本案生效判决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国内外包括Yahoo/Sina/China Daily等近300 家媒体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北京电视台进行了专访。

   该案的成功办理和巨大影响力证明海淀检察院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监察处实行“捕诉合一”制度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模式和成功经验。

权利人:

微软公司

代理人:

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

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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